安徽专升本2023年民办院校录取原则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 单科成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 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 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 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 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 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淮北理工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70 分的基础上(不得有缺考科目),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 70 分基础上(不得有缺考科目),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若所有成绩 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皖江工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计划) :
(1)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 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则超出专项计划数时,按照综合考查笔试部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根据考生报考的专项计划类别,对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计划):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 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二、专业课科目一、高等数学/大学 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二、专业课科目一、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 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 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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