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福建专升本招录工作须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

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24日
分享:

  五、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11.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教育部门要协同组织、人社、公安等部门和高校制定落实取消报到证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协同,做好工作衔接和风险监测,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解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报到、落户和档案转递。

  12.实施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各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精心指导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教育部有关单位统一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13.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组织开展就业统计监测专门培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报送、统计和分析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学校要实施好监测工作。

  六、发挥就业状况反馈与评价作用

  14.健全完善就业反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省教育厅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化就业工作评价改革,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立省、校两级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机制,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15.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各高校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就业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建立就业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推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立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稳定。

  16.建强就业工作队伍。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配齐配强就业工作专职和指导人员,鼓励就业指导人员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17.加强就业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月”,加大政策宣传和推送力度,多方式向毕业生推送。宣传推广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以上便是关于福建专升本招录工作须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的详细介绍了,如果对福建地区统招专升本还 有什么不理解的欢迎与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联系,我们的老师都会为大家解答!我们每天都会更新统招专升本内容,欢迎收藏本站!

如需上文所提附件,请与诚为径老师联系,还有免费习题和真题供大家练习!

  感谢您阅读福建专升本招录工作须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ksap/35360/p2

1 2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最近很多同学问福建专升本招录工作须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今天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为方便同学们阅读和理解,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