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2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住宿费标准
一般校舍 4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北五、北六校舍 5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 7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 名 考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费〔2002〕8 号)、务 费 标准沪财预〔2002〕8 号)
1 科报名考试费 40 元/人
2 科报名考试费 66 元/人
3 科报名考试费 92 元/人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办法:
3月14日9:00-21:00和3月15日9:00-12: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确认、申请面试及准考证打印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二、免笔试面试录取申请条件:
1、凡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符合以下任意一个项目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进博会优秀志愿者、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或上海市级奖学金获得者;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
(5)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6)上海市“四大品牌”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7)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队员;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及优胜奖获得者;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上海赛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行业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10)连续参加两届进博会志愿者工作;
(11)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金质奖章获得者。
(12)上海市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八名、单人项目前六名、多人项目前六名获得者。(说明:①团体项目指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多人参加,无单项奖且奖项名次唯一的竞赛项目,如篮球、足球、排球等;②多人项目指比赛由双人、4 人接力、4 人团体等 2 人及以上参加的比赛分项目;
③参加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获团体一、二、三等奖项等同多人项目第一、二、三名。)
2、在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两个项目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校级学年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含企业奖学金);
(3)高职(专科期间)就读非英语专业且 CET-6 合格(425分及以上),或商务英语专业且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的考生;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 年支持举办学科竞赛活动名单》(沪教委高[2020]53 号)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获奖者;
(5)“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获奖者;
(6)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银奖获得者;
(7)“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银奖获得者;
(8)进博会志愿者;
(9)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银质奖章获得者;
(10)上海市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单人项目、多人项目前八名获得者。(各项目说明同第 1 条第(12)项说明)。
3、免笔试面试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 3 月 17 日-3 月 18 日12:00,提交办法详见我校招生网。
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9:00-22:00至 3 月 27 日 9:00-15:00 进行考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参加考试。四、学前教育、护理学专业在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后,可对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
五、新生注册、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于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报到时须携带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要求的予以退学;对没有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所持有关证书、成绩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于考前 14 天不得离沪,考试期间入校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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