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专升本相关政策
(一)普通考生。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明确的录取规则和考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成绩之和,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有录取规则的招生院校按其录取规则录取,若高校没有制定相关录取规则,按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明确的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高于普通考生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录取比例不低于2021年水平。
十、录取工作
(一)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分多轮开展。生源充足的招生院校第一轮录取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将录取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送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由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参加调剂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录取。考生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重新填报志愿,填报流程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第一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
(四)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拟定于5月18日9:00—17:00,届时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专升本统一考试考生网报公告”中的二次网报志愿时间为准。
(五)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继续进行调剂录取,工作流程与第一轮相同,调剂录取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成绩互认,不再组织单独考试,直至招生计划全部完成。
(六)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未参加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或在第二轮所报志愿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视为放弃专升本录取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考点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招生院校及生源院校要积极主动广泛宣传自治区各项专升本政策规定,将有关考生资格审核、录取相关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各地组考部门要认真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2022年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已录取的考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免试考生(含获奖免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详见《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上便是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专升本相关政策的详细介绍了,如果对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统招专升本还 有什么不理解的欢迎与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联系,我们的老师都会为大家解答!我们每天都会更新[标 签:频道]内容,欢迎收藏本站!
如需上文所提附件,请与诚为径老师联系,还有免费习题和真题供大家练习!
感谢您阅读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专升本相关政策,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kszc/24689/p2
- 温馨提示:
-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