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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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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招考〔2023〕9号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往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3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相关考生数据校验和报送

  (一)生源高校。

  1.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工作。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是高校报送资格名单、考生参加报名的主要依据,各生源高校应提前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库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对因更改姓名、更换专业、休学等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要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更正,于2月25日前全部更正完成,确保考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为需要参加高校专业测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的考生开具学籍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

  2.报送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各生源高校要根据本校公共外语课程设置情况,对本校所有应届毕业生及“3+2”二次转段考生全部进行语种排查,确定本校小语种考生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平台(https://zsb.sdzk.cn:8083,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报。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外语语种。此名单作为所有考生考试科目确定的依据,须完整、详实、准确,凡不在高校报送的小语种名单中的考生专升本考试科目为英语。

  3.报送校荐生名单。生源高校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本校校荐生名单。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4.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名单。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我省的考生申报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生源高校汇总申请名单;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考生申请时,须向生源高校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报送合格名单。

  生源高校汇总以上名单于3月6日—8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建档立卡所在省份。对本省申请考生将统一报省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所有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生源高校须认真核查各类报送考生名单,对报送考生名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产生遗留问题由生源高校负责解释。

  (二)招生高校。

  1.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考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本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完成后至3月18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校验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信息。招生高校上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获取考生相关信息,获取的信息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专科专业等,招生高校仅可批准考生获得与其本人专科专业对应可报考的本科招生专业的报考资格。

  2.报送自荐生名单。招生高校应于3月29日—30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自荐生名单。报送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院校代码及名称、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3.报送大赛保送生名单。招生高校应按《通知》要求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0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大赛保送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学校、录取专业、专科院校代码及名称、专科专业代码及名称、获奖类型等)电子版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录取名单盖学校公章以pdf文件报送至邮箱:e37_liucx@sdz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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