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专升本招生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而导致不 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专业,招生高校须对报考学生所学专业作出限制性条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作出明确说明。
六、 资格审查
(一)免试生资格审核。
免试生报名过程中,高职高专学校分类别对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其中,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审查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本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免试资格。
1.高职高专院校收集获奖免试生、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并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 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基本情况一览表》, 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将(电子和纸质版)以及有关 资料纸质版(全国、全省大赛获奖证书,退役证、立功证明等复印件,须由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每年 报名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教育厅于3月中旬前将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省招生考试院。
2. 高职高专院校收集本校毕业后参军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退 役军人)》(附件1),并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基本情况一览表(退役军人)》(附件2), 在有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附件1、2(电子和 纸质版)以及有关资料纸质版(退役证、立功证明等材料复印 件,须由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3月中旬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由考生生源高职高专进行初审,各高职高专须查验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 证明,确保真实。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各校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于3月中旬报省招生考试院。
七、考试及填报志愿
专升本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其中文化课考 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含免试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各本科院校自行命题。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专升本文化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定 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由省招生考 试院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4月下旬,由各本科院校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时间自行组织。
(二)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省招生考试院和各本科 院校根据全省招生计划数和各校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全省文 化课考试和各校专业课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不在贵 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普
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批次普通学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80%。
(三)填报志愿。省招生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 分数线后,上线考生及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在专升本志愿填报 时间内(原则上定于4月上旬),按志愿填报要求如实填报志愿,并在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中选择一类填报。
考生按照《指导目录》要求,填报1所本科院校的1个本科专业。
(四)专业课考试(含免试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1.考生文化课上线后,方可参加各本科院校组织的专业课 考试。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建立完善“文化素质+职 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科学制订专升本考试办法。专升本专业课考试为1门专业综合考试,其中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有关内容。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课成绩互认, 专业课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指导目录》要求。
2.免试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有关本科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
(五)成绩录入。专业课考试结束后,各本科院校于4月底前将成绩录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八 、 录 取
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原则上在5月完成录取工作。
九、 入学资格审核
各本科院校应在学生报到时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 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 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本科院校负责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 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 教学管理,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要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等有关管理工作。
(一)高职高专毕业。各高职高专院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 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 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本科院校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三)在校学习。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 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全日制学 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 式就读。本科院校原则上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录取人数少等原因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
(四)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高考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 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各本科院校要按照 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五)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 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 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 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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