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方案
(四)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退役士兵须达到所报科类文化线的80%)才能填报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含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于4月13日00:00至15日18:00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
(二)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所填报的专业相同或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若考生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不是同一所学校,或虽为同一所学校但所填报的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即普通类专升本志愿)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第一批次志愿无效。
(三)退役士兵填报普通类专升本志愿,按实际报考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四)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免试生只能填报市(州)本科高校。
(五)考生要根据《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职业本科(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表》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六、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含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评卷)。
(二)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专升本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满分150分。
(三)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及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于4月18日-21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所填报的本科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五)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
(六)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或按科类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招生院校只能选择一种划线方式),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七、资料报送
(一)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21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库、考生照片等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各有关高职(专科)报名点院校于3月21日前,将《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4)、《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5)、《专升本享受文化线和专业线80%政策照顾的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退役士兵的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复印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三)各有关招生院校于5月4日前将《划线说明》《专升本专业成绩上报表》(附件7)、《专升本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附件8)、《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9)、《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上报表》(附件10)各一式3份密封(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分别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保密监察室、信息处和普招处。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贫困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含退役士兵)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五)专升本免试生(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六)对于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录取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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