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八、考试组织和管理
2024年专升本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组考,统一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制定命题、组考、录取等工作细则。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省级统一命制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3门科目中任选2门;专业综合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有关高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各招生高校考试科目(含加试)确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2024年各招生高校考试科目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公告》。
(二)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等均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考点设置在各招生本科高校,报考某一高校的考生均在该校考点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对考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
(三)考试时间等事项。2024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各科目的考试时长、分值等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九、评卷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招生高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自命题科目均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行评卷。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10天内,招生高校将自命题科目考生成绩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或其他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的招生高校申请复核。招生高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本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有差错的,由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十、划线
各招生高校应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或有关要求;有关招生高校设置专业加试的,可根据本校专业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加试合格标准。划线原则或合格标准的确定原则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开考前进行,分别按照附件2、3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要求和程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4月上旬需完成录取工作。
(二)普通计划录取。普通类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
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审核和公示。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本科高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本科高校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未经审核通过,各高校不得公布拟录取名单。
(四)毕业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与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将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本科高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本科高校及高职(专科)高校要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高职(专科)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本科高校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本科高校应针对专升本录取独立组班的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其中,“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实行单独课程体系,单独培养方案,独立组班授课。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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