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6.信息与计算科学对应可报考的高职高专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流信息技术。
7.土木工程对应可报考的高职高专专业: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8.化学工程与工艺对应可报考的高职高专专业: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油气储运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化学教育、生物教育。
9.其他招生专业在对应的报考类别内所有高职高专专业的考生均可报考。
10.招生计划及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三、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报名与考试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分为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我校仅面向文史、理工、经管三个类别招生)。考生可根据本人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适合自己的招考类别。
考试全面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请于3月14-18日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并于3月19-24日进行网上审核和缴费。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
五、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八、其它
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高校寄送至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邮编:315100。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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