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①缴费时间:4月5日8:00-4月15日12:00
②缴费方式: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保留支付页面上“支付成功”的截图(支付宝、微信可使用)。请考生务必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提供的二维码缴费,谨防仿冒或钓鱼网站。
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五、招生计划调整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实际报考情况,在保持我院普通考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普通考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规则为:
1.因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可将该专业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
3.计划调整情况于4月22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如个别专业报考人数不多,计划调整时保留该专业的招生,不予取消。零报考专业将取消该专业招生。
六、考试
(一)普通考生
1.考试时间与科目。考试科目分为1门公共课和1门专业课。
(1)公共课:2022年5月8日上午09:00-11:00分值100分
(2)专业课:2022年5月8日下午14:00-15:30分值120分
公共课英语为全省统考,公共课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教材及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1.考查科目: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考查形式:笔试,分值100分(其中技能综合70%,心理能力30%)
3.考查时间:5月8日下午14:00-16:00
4.考查范围:
技能综合主要考查学生是否具备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素质。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养、专业潜力、综合素质等;心理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心理素质。
(三)考试地点
1.考生在考试前两天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试环境,避免因环境不熟悉而耽误考试。
2.凡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和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3.考前十四天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防疫安全提示和考试注意事项》,请考生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录取
1.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于5月20日下午4点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和预录取状态,公示时间为7天。成绩复查须本人于5月22日中午12点之前来校书面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办理。5月24日反馈复核结果。
2.录取规则。
(1)普通考生录取规则。学院按分专业报考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规则。根据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符合免试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核实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3.补录
(1)普通考生: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普通考生计划,我院将根据补录计划,对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补录报名。补录报名学生的原所报专业必须和现所报专业一致,最终按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补录时按学院规定对参加补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在计划内择优录取。
4.公示。5月下旬左右学院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具体时间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5.录取通知书发放。我院2022年专升本录取名单等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经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学院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视复核备案进度而定。
八、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院2022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九、入学和培养
1.报到及入学资格审核。经我院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我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3.资助及就业政策。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和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招生监察
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59750913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普通专升本招生事宜及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培训。专升本信息及通知将会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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