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一)报考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三)具体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考试均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1〕4号)执行。
三、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学费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四、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3.“专转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学的课程及相应学分,按我校有关规定认定。转入我校后,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转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4.“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学籍管理和学业管理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院校招生代码:1371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务处邮政编码:225300
六、监督方式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邮箱:jjs@nnu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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