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各科目考试纲要另行发布,考生可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zs.czu.edu.cn)。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通知确定。
2.考试地点安排在本校。
3.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凭身份证在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南二楼)领取准考证。
4.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布成绩及查分查卷程序
1.考生可登录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可提出查分申请。考生填写《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成绩查询申请表》(届时在查询成绩公告中下载)发到至池州学院招生办邮箱(Email:zsb@czu.edu.cn),逾期不予办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
八、2020年池州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组成。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若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所有科目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考生在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规定执行。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 号)有关政策执行。
(二)录取控制线
公共课总成绩和专业课总成绩均不得低于12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
(三)计划调整规则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缺额计划将根据各专业未录取的达线考生人数比例调整到其他专业。
各专业调整计划数=各专业未录取的达到录取控制线的人数/报考我校未录取的达到录取控制线的总人数*缺额计划总数,按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缺额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很多的专业。
(四)调剂规则
在计划调整后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收外校考生调剂。我校将根据录取结果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专业及计划。
1. 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与原报考院校考试科目完全相同)。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按照学校录取原则以专升本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若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所有科目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调剂录取优先顺序为外校相同专业联考考生、外校相近专业联考考生、外校相同专业非联考考生、外校相近专业非联考考生。
(五)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一)本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6-27486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二)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病情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对在“专升本”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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