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川北医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满足专升本报名条件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参加录取: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者;
2)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者。
(四)专科在读期间参军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免试推荐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依据学生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见《川北医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办法》。录取后出现学生放弃入学资格时,不进行补录。
第五章升本后的管理及其他
第十条专升本学生编入2019级相应专业本科学习。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执行,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学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学习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一条升入我校的专升本学生入校后的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升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学生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升入我校的学生,其费用由学校按四川省发改委及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标准为:医学类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升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学生,其费用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收取,其标准为:学费150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
第十三条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专升本学生,学校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工作程序和监督
第十四条基本程序
(一)由本校相关院系及对口院校向学生公布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组织学生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选送学校在官网上公示报名名单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免试及加分学生需要填写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后退役者需提供退伍证明。
(二)川北医学院对报名名单进行复核后,在川北医学院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参考名单,发放准考证。
(三)我校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阅卷后按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选拔推荐结果。免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学生经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与考试选拔录取的学生同时公示。公示方式为川北医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川北医学院校长办公会审定录取名单。
(四)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透明工作流程,制卷、考试、成绩批阅等环节全程录像。
第十五条学生报到后,学校将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六条专升本工作接受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一旦发现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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