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简章
6.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印制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我校校章,连同联合高等职业院校有关的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五、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录取的新生应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联合培养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符合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六、培养方式及学制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指导下由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所属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所属高等职业院校。
七、工作纪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军体部、林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组成,分管校党委副书记蔡海生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学院成立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并报招办备案。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细化操作办法,落实机构人员,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有关工作事宜,确保2022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又要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和公平,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发布。
4.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考后,要切实加强答卷的保密保管,规范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
5.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6.严格遵守规定。学校不会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学费及贫困资助
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联合培养专升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参照我校统一标准及流程进行。
九、其它事宜
1.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联合培养专升本其他相关事宜登陆江西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xau.edu.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配合做好出示证件、人员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进校流程。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5.联系方式
录取工作咨询:涂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招生就业处)
招生监督电话:0791—83813487(纪委信访室)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33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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