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免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相关信息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内容、测试相关信息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考查时间为4月11日9:00-17:00,地点设在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
报考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为3月30日,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须在4月15日登录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考查成绩同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对专业课成绩有异议的,可登陆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签署意见,并于4月15日下午17:30前传真至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传真:0550-6732041),由安徽科技学院汇总核查;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4. 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2.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的最后一名,则按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如果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优先在专项计划间依据各专项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计划调整,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整。
若通过专业专项计划间调整仍有剩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录取。
如果专业普通考生计划未完成,且该专业专项计划有未录取的合格生源,剩余计划可以调整至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经过专业内调整,如果普通考生计划、专项计划仍有剩余,则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首先按照普通考生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四种类型各自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调整后,如果专项计划仍有剩余,则再进行专项间计划调整,依据为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再调整后,如果专项计划仍有剩余,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录取,依据为各专业普通考生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考生公共课考试成绩排序,依次按轮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如普通考生计划仍有剩余,剩余计划可以调整至专项计划,依据各专项未录取合格生源比例分配,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顺序依次按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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