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有关本次考试招生报名考试信息,考生可以查看章程详情。
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备注:1、退役士兵计划2名、普通考生计划38名,无男女比例限制。2、考生原就读的专科(含高职)专业不限。 | ||||||||||||||||||||||||
八、选拔对象 |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升本”。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缴费办法及准考证打印等事项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一、考试科目、范围和条件: 1、普通考生(含按文件规定享受应届待遇的基层服务类考生)考试科目:法学通论,民法学,采取笔试闭卷形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参考书目:《法学通论》第七版,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组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退役士兵考生考试科目:英语,政治与民法学,采取笔试闭卷形式,其中,英语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政治与民法学科目考试时限合计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满分为40分,民法学满分为60分)。针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单独考试,参照2020年成人高考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为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 3、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于5月9日8:15—9:00组织的计算机补测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考试报到地点:主教学楼218C教室,报到时间:8:00—8:10。正式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法学专业考试科目(适用于普通考生)
计算机补测考试时间:5月9日8:15—9:00。 十一、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为200分,普通考生由法学通论100分、民法学100分组成;退役士兵考生由英语100分、政治与民法学100分组成。 二、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普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者,在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退役士兵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者,在招生录取总分中加5分录取。 四、同分规则: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普通考生按法学通论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五、未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补测考试,补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计算机补测成绩合格是录取的前提条件,不参加计算机补测或计算机补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感谢您阅读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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