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注:1.两门专业科目同时下发,考生在考试全部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2.我校学费实施学分制收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九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大赛保送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专升本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等材料,按要求报到。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七条 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7112@163.com
电话:0531-80687112
传真:0531-80687112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357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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