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商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4.学校将审核考生专科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本科招生专业的对口专业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对口专业要求,所报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5.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21日,按专业考试准考证所示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 号)的规定执行。退役军人考生于4月15日后可登录贵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官方网站查看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案。
第十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贵州商学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如发现患有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者,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未如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校另设有校内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围绕“奖、贷、助、勤、补”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娟
联系电话(传 真):0851—84874637
纪检监察电话:0851—84602915
学校网址:http://www.gzcc.edu.cn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邮编:5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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