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仁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章程》,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
第四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54300
纪委、监察室电话:0856-5221721
第五条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普通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第六条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内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上全省统一划线后的考生)各对应专业的专业考试。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考试和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第八条招生计划与专业:按2021年贵州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及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查询。
第九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录取原则:以专升本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专业考试成绩划线原则为: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对口之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若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将调剂到其他对口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专业不对口,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2021年我校专升本部分专业将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联合培养,其中会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护理学共计三个专业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新生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入学就读;学前教育(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美术学(师范)三个专业与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新生在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入学就读。以上两所专科学校在铜仁学院的指导下、按照铜仁学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要求联合开展培养工作。联合培养学生按规定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参照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由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按照学生毕业当年的国家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资助、补贴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2021年贵州各院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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