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移通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移通学院
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重庆移通学院2022年重庆市“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移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3627
第四条 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合川校区)、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36号(綦江校区)
第八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九条 学校简介:重庆移通学院(原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有合川、綦江两个校区。现有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信息安全学院、淬炼商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 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4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五大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现在校学生近2.8万人。
目前,学校共签订校企(地、校)合作单位316家,校外实习基地54个。与重庆电信、重庆移动、中兴、华为、惠普、长安、四联、南方证劵、西永微电园等校外实习基 地开展共建共育。
第三章 招生对象、资格条件
第十条 招生对象:
我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第十一条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第四章 招生类别及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类别及专业: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列计划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单列计划。
备注: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关系及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第五章 考试科类与考试科目
第十三条 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5.我校不另外组织加试。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
2022年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三)免试生填报要求
获得市级竞赛奖及以上的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可填报我校有免试生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十六条 录取与公示:
(一)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的选拔指标及录取规定,以及考生的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三)技能竞赛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时,计划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四)录取结束后,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将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的网址发送至市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同步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选拔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励资助:学校建立和完善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的“奖、勤、助、贷、补”资助体系,全力打造多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型资助平台,深化资助育人工作。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生/年)、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重庆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移通励志奖学金、移通之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励、考研补助及奖励、国际交流等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重庆市生源地补充贷款等措施完成学业;同时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了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 学籍管理:
(一)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三)“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招生监督及其他须知
第二十条 招生监督:
(一)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一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其他:2022年我校专升本新生就读于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移通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71681
2.招生服务:
咨询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假日大道1号(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23-42870166/42871001/42871166
招生网址:http://www.cqytu.com/
第二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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