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调整原则为:专项计划报考考生总数小于专项计划总数时,空余指标将调整到普通考生计划中去。当专项计划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专项招生计划时,若其中某个专业专项计划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空余计划只在专项计划内调整。当某个专业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大于报考人数时,其空余计划将调整到普通考生其他报考人数大于招生人数的计划中。
三、2021年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中的一种类型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一)报名网址
http://zsb.e21.cn(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8:00-5月16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确认。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5月18日8:00-17:00时间段更改一次专业志愿信息,5月19日8:00-17:00时间段再次对更改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信息审核。初审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并在5月17日8:00-5月20日14:00之间登录湖北省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打印本人《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并签字。
考生应对自己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提供虚假信息报考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报名及初审时间如有变化,会在专升本专题网站及时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五)报名程序
1.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13日8:00-5月16日18: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http://zsb.e21.cn)进行报名,按报名系统提示的操作指南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学信网学历相片(考生可注册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获取并使用本人学信网的学历照片作为网络报名电子照片(考生需直接下载本人学信网学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严禁对下载相片进行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修改,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不得上传其他形式相片),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联系电话要求填写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2.5月24日-26日,对报名资格复审确认,复审主要审核学生学籍、学历符合性。考生可登入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456,请登录后即时修改密码),查看复审确认结果。审查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表“本科高校意见”栏有“同意报考”字样。
3.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的网上缴费界面,在5月27日前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成功缴费才代表报名完成,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4.6月11日—18日,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进入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打印准考证。
5.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进入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http://zsb.e21.cn)打印报名申请表,并在本人承诺栏签字。6月19日参加考试时,学校将收取本人签字后的申请表一份。
四、2021年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考试及成绩查询
(一)考试时间
6月19日一天。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江汉大学校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3门,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除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2。
(四)违纪处理
普通专升本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过程中全程视频监控和录相。无论考试中还是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五)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
预计6月24日前考生可在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若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专升本工作网下载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后,于6月25日8:20--16:30向江汉大学教务处当面提交书面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结果于6月28日公布。如以上时间调整,会在学校专升本专题网站公布,并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五、2021年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录取与报到
(一)录取原则
“专升本”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实施分类录取。
总体录取原则:按照考生三门科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1的成绩;当考试科目1的成绩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3的成绩,择优录取。三个科目均正常参加考试并有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被录取。
专项计划考生: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各专业专项计划,按总体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录取。
普通考生:按总体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后,若招收专业计划数有空缺的,学校将根据补录计划和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按照总体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
6月29日前,公示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6月30日前,公示拟录取“普通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若公示录取名单无异议,学校将于7月17日前在省教育厅办理录取备案手续,7月20日前向备案后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在领取录取通知时,需提供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留我校备查。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专升本专题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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