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录取标准
我校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在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补录方法
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我校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供第一轮未被录取的 考生报名补录。报名补录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专业应与报名我校补 录的本科专业相近。我校根据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 考生按专业补录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录取公示
我校将在6月29 日在学校官网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公示期
为 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复核。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学校将通过中国邮政 EMS 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 标准为80元/人。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我校2021年同一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 等原件,按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到校报到,如有逾期未到校的,一 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 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
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教育厅鄂教高函[2021]8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在同专业三年级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 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但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1.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
2.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3.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大纲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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