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服装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如第一批录取未满额,可根据江西省考试院官网公示缺额专业及计划数。考生可于7月4日9:00-5日17:00(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我校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我校将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章 成绩复核
第十八条普通高校专升本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专升本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
第二十条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
第二十一条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第二十二条全省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我校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我校告知考生;学校自主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我校组织实施并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申请成绩复核考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教务处:
(一)《江西服装学院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表》(江西服装学院教学网下载附件),需由考生本人手工填写;
(二)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受理考生申请后,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名工作人员及学校纪检工作人员组成复核组,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详见江西服装学院2021年收费标准。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录取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实际录取情况,2021年录取学生或进入2019级相应专业班同期学习,或单独成班。学校在校期间享受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学习条件。学习期满,通过我校毕业资格审查者,按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江西服装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江西服装学院招就处与教务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zsb.jift.edu.cn/info/1008/28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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