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成果之一。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历经40年风雨历程,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发建设新疆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二、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三、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培养方式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两年,根据录取情况实行单独编班,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定专门培养方案。
五、2020年新疆师范大学专升本学费标准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理工类本科3500元/年;外语类本科3800元/年;体育学类本科3300元/年;文科类本科31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属于“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免学费。
六、学籍管理
依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七、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修读完成拟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标准的,可获得新疆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注明“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的授予相应门类的学位证书。
八、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991-4112140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本招生简章由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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