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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财经大学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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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重点大学。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政府干部培训班;1959年升格为新疆财经学院;1962年转制为新疆财贸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疆财经学院建制。2000年,新疆财经学院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

二、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一览表

本科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培养学院

授予学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0人

1人

国际经贸学院

经济学学士学位

050301

新闻学

50人

1人

文化与传媒学院

文学学士学位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人

2人

信息管理学院

工学学士学位

120203K

会计学

100人

3人

会计学院

管理学学士学位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30人

1人

工商管理学院

管理学学士学位

120601

物流管理

80人

2人

工商管理学院

管理学学士学位

120901K

旅游管理

50人

1人

旅游学院

管理学学士学位

120902

酒店管理

40人

1人

旅游学院

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方式

 我校录取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新闻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学生将升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学生专科培养的基础上按照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两年的培养。

四、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伍士兵。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纪录。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4、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二)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专业要求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培养学院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贸学院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2

新闻学

文化与传媒学院

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移动商务

4

会计学

会计学院

建筑经济管理、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

5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6

物流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铁路物流管理、物流管理、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

7

旅游管理

旅游学院

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英语

8

酒店管理

旅游学院

空中乘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五、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考试录取办法

2020年专升本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两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语文,每门科目考试满分150分,满分300分。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和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六、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专升本学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新闻学专业、会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流管理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读完成拟升专业三、四年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注明“在本校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细则条件者授予学位。

九、入学政策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书面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或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十、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电话:0991-7804693

新疆财经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991-7842065

新疆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xjufe.edu.cn

通信地址: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新疆财经大学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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