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西华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纪检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及教务处部门负责人。
“专升本”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公布。
(二)工作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第八条考试科目
我校根据考生类别考试科目如下表,且提前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2022年4月22日,考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与选送学校协商设定考点为准。
第十条公布考试大纲
各门课程的考试复习大纲,均在西华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
第十一条“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
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补考或重修通过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第十二条专项加分细则
(一)在读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
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给以奖励4分。
(二)在读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三)在读期间以就读院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很多计前三名,国家级排名1、2、3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排名1、2、3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排名1、2、3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注:“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四)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第十三条成绩公布
5月15日考试院官网公布。第五章“专升本”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参照教育厅有关文件,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免试进入西华大学的预录取名单,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按录取通知书相关信息报到入学。
第十五条符合川教函〔2022]100号文件精神报名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免试专升本政策,原则上该类学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该类学生录取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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