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特别说明: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转设已经教育部公示完成,拟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暂定为“阜阳理工学院”。2022 级专升本学生均在阜阳理工学院校园(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 169 号)培养。如正式获批,2022 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将发放“阜阳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并由“阜阳理工学院” 负责新生报到、培养、管理以及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作已经认真阅读并知晓上述说明。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转设后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 169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
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需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在皖入伍外省考生+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 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张**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fylgxy@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 16:
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8-6688900)。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材料:
a.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b.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c.退出现役证。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在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fylgxy@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2 日
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8-6688900)。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a.承诺书(附件
1);
b.申请表(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
d.退役证;
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承诺书(附件 1);
b.申请表(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
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试前三天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自行打印。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另行发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免试退役士兵、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有关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由学校与阜阳市教育局协商,设在阜阳市内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公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成绩。成绩公布三日内考生可以提出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语、大学语文/高数、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
原则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超计划数,该专业普通计划有剩余,将富余计划调至相应专项计划;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未完成则将调至该专业普通计划;专业总计划限额内,根据达线情况,各类招生计划可以互调。优先进行专项计划之间调整,其次进行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若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其剩余计划按照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业合格生源占总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很多的专业。
4.3.3 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4.4.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显著位置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
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价费〔2011〕89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学费为 11000 元/ 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14000
元/生·学年。住宿费参照教计〔2006〕15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不超过 4 人间(含 4 人),1000 元/生·学年,6 人间以下(含 6 人),800
元/生·学年。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12000 元/年。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官网(http://cie.fyn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5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广大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8-278876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8-2158366/0558-6688900
网址:http://cie.fynu.edu.cn/
招生咨询 QQ
群:487048795/9578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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