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章程
4.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2年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申请表》(见附件5),将《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申请表》复印件和经学生处负责人、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于3月5日前报至教务处,奖励证书、退役证等材料复印件于3月12日前报至教务处。
5.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1)教务处将进入选拔范围的学生名单按照“考生类型”(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免试考生/获奖免试考生)分类汇总,并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5日。
(2)教务处在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咨询电话:8414414,举报电话:8419900。
(3)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教务处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
具有河套学院以外的其他学校学籍的高职(专科)考生
1.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获奖免试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生的生源院校审核认定。
2.应征入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就读或毕业于区内高职(专科)院校的: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由生源院校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认定;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认定。
(2)就读或毕业于区外高职(专科)院校的: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由生源院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认定;往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认定。
七、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1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1〕1033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八、网上志愿填报
(一)网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1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缴费成功的考生按照“考生类型”,结合《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只能选择一个本科招生专业报考,考生须谨慎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九、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公共课考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和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由河套学院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200分(每部分内容50分)、专业课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说明
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公共课考试说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河套学院专业课考试说明在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htxy.edu.cn下同)进行公布。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点设在生源院校河套学院,考试组织、试卷管理由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三)命题制卷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公共课命题和制卷工作。河套学院负责专业课命题和制卷工作。
(四)评卷
全区公共课科目的评卷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考河套学院考生专业课科目的评卷工作由河套学院负责。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订的评卷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我院将专业课成绩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考生登陆河套学院门户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河套学院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8)。咨询电话:0478-8418710,举报电话:0478-8419911。
十、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公共课、专业课考试,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一)考查时间
2022年4月6日8:30—18:00。
(二)考查形式
网上在线测试。
(三)考查安排
学校各招生专业成立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工作小组,对申请本专业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考查具体安排4月2日在河套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查结果公示
1.综合考查结果在河套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7日—4月9日。
2.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咨询电话:0478-8418710。
十一、录取原则
学院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考生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总成绩、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都相同考生,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语文、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基础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单独划定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总成绩、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都相同考生,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语文、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基础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高于普通考生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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