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亳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录取程序
1.首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次是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届毕业生免试计划不高于各专业报考人数的 10%,免试录取优先顺序如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未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参加后续的考试。
(二)录取办法
1.在公共课单科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优先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有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并列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总体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 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3.建档立卡考生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
(三)校内计划调剂
我校总计划未完成时,按照各专业计划比例,进行校内计划调剂,顺序为文科、理科内部调剂、文理科之间计划调剂。
(四)校际调剂
校内调剂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在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1.录取确认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我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到及复查
(1)新生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3.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我校学生处(0558- 5347177)。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 订)》(院教〔2020〕20 号)执行。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郑重承诺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给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场所。学校举报电话:0558-536706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 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邮箱:bzxyzsb@bzuu.edu.cn
十二、本章程解释权属亳州学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不同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待定事项以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2021年安徽各院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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