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现将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河北工程大学;
2.学校代码:10076;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
6.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7.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具体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8.学费标准要按照升入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四、录取规则
9.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五、其他说明
10.河北工程大学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11.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2.本章程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邮编:056038)
学校网址:http://www.hebe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0-3969999
传真:0310-3969367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hebe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e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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