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广州航海学院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2〕52 号)、《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 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广州航海学院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的其他考生一致。具体办法以省招办《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2〕52 号)、《广东省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 号)的文件要求为准。
(二)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免文化课考试普通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组共 3 个,招生计划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具体拟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四、综合考查安排
(一)考查填报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 2 月 28 日-3 月 2 日期间登录“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每位考生很多可填报 5 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如因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费
综合考查报考费 40 元/科。具体缴费办法请留意我校招生官网后续通知。
(三)准考证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综合考查准考证打印办法请留意我校招生官网后续通知。
(四)考查时间和地点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报考我校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综合考查,考试初定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举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五)考查内容
考试范围、形式、要求,详见附件《综合考查范围及形式》。
(六)考查结果
综合考查结果将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在我校招生官网和“广州航海学院本科招生”小程序上公布综合考查成绩。
五、志愿填报
2023 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与要求,请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后续另文通知为准。
六、录取规则
(一)排位规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报考专业根据专业综合考查成绩排位,专业综合考查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成绩相同,则排位相同,且后续排位留空。对专业综合考查成绩为零分或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考生,不参与排位,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报考考生排位,按招生计划 1:1 录取,末位录取考生若出现排位相同的,则同时录取。
(三)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四)从 2022 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插班就读或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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