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行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录取
(一)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我校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我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我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二)综合考查成绩相同的同时投档,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不录取综合考查成绩分数为零分或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考生。
(四)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861919
传 真:0769-22863170
松山湖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3808)
莞城校区: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邮政编码:523106)
电子邮箱:22861919@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dg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dgut.edu.cn
九、其他
本招生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为准。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自命题考试考生报名缴费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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