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2〕52号)精神,现制定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报考费
(一)报名办法
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
(二)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期间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考生填报拟参加的综合考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位考生很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我校招生专业组均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要仔细查阅我校各招生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我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省招生办将各院校专业组报考名单发各招生院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
(三)缴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交费后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不予退回报考费。
(1)缴费时间:2023年3月30日—31日17:30。
(2)缴费方式: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按步骤完成缴费(缴费流程及事项详见附件1)
三、招生专业及要求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免文化课考试普通专升本共11个拟招生专业。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具体拟招生专业目录和要求如下:
四、综合考查方式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考查笔试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0日9:00-10:30,考试地点为广东省旅游商务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89号)。《综合考查》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自行在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留意我校官网通知。
六、志愿填报
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方式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七、录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一)省招办投档后,我校结合考生综合考查成绩、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按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1:1择优录取。
(二)综合考查成绩相同的同时投档,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不录取综合考查成绩分数为零分、前置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服役期间受到处分的考生。
(四)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五)经公示符合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相关政策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如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可免试入读。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七)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普通专升本政策。
(八)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新生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由招生学校进行思想政治、专科学历、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未通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校期间不可办理转专业。
十、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759-3183211
咨询QQ:1927426150 2486457472
邮箱地址:Lszsb211@126.com
招生网址:http://zsb.lingnan.edu.cn
监督申诉电话:0759-3183189
学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邮编:524048)
(查看附件)
附件:学生微信缴费平台缴费流程
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查询前置专业的方法
附件:2023《综合考查》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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