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河北东方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河北东方学院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分享: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2、我校专升本各专业学费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相同。

  五、考试安排

  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察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学籍学历

  (一)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二)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东方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本章程由河北东方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316-2901888 2901877

  传真:0316-2901315

  网址:www.hbdfxy.cn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河北东方学院

  2022年12月23日

  感谢您阅读河北东方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39798/p2

1 2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诚为径教育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河北东方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河北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河北东方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等信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