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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树人学院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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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医学类护理学专业: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助产的考生可报考。

  第四章 报名与缴费

  第六条 报考条件

  1.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23年3月18日9时至22日17时内,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第八条 资格审核与网上缴费

  1、资格审核

  3月23日至25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6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第五章 考试组织与招生录取

  第九条 考试组织


  1、考试科目: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3年4月22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考生可自主前往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第十条 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籍管理与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籍管理与入学资格复查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第十三条 《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收,0571-88297000。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专升本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sru.edu.cn/

  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QQ群:570411779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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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类别

考试科目

文史、艺术、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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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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