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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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九条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考生很多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2.填报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公布的高校分类分专业计划,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9时至20日下午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3.填报要求。考生只能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类别,填报该类别内的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工作机制。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向高校提供全部名单。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第二志愿和高校缺额计划情况提供名单给第二志愿高校,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志愿结束。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少于或等于免试招生计划数,我校不组织测试,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录取。多于招生计划数的,由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若第一志愿未满,学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如第二志愿考生数少于或等于免试招生剩余计划数,不组织测试,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录取。多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以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规则同上。
4.综合测试形式为线上面试,满分100分,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心理素质。综合测试时间等相关安排将提前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进行公布。其他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5.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且符合报考资格的的考生,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为准)并优先录取,荣立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综合测试,在同分情况下,给予优先录取。
6.对非应届考生,学校将于4月底左右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7.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 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以及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2.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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