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备注: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具体见《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确定录取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毕业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22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2.志愿填报。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3.资格审核
3月23日至25日,我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6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组织
1.考试科目
2.各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2023年4月22日,上午考高等数学,下午考英语。
4.考试组织: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考试具体安排。具体安排详见《浙江省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5.命题评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
六、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学校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4.院校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具备高职高专毕业资格的考生,学校给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院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专升本合作计划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相关高职院校报到,报到地点以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通知为准,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2.学籍管理。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他
1.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高职高专院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专升本合作计划考生,其考生档案寄送至将就读的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详见当年入学须知。档案材料组成:《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考生高考录取档案及考生高职高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录取新生为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均应按照规定,通过网上办理正式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抬头为: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专升本合作计划考生相应调整为高职院校抬头),具体党支部名称需咨询录取学院。
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1-86929017)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9123/0571-88814588
学校网址:https://www.zjwe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zjweu.edu.cn/
招生微信号:浙水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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