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进学有为——学历提升!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诚为径教育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分享: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绵阳城市学院,英文译名:MIANYANGCITYCOLLEGE,学校代码:14045。办学地址:安州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滨江西路北段11号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学校网址:http://www.mycc.edu.cn/  

    第三条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第四条绵阳城市学院(以下简称“我校”)与对口选送院校(以下简称“选送院校”)签订专升本工作协议,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五条本简章适用于2023年对口升入我校本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二章招生计划与对口专业

    第六条我校2023年专升本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的计划执行(含考试选拔、免试选拔、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等)。

    第七条招生对象:

    1.对口升入我校的2023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从四川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八条对口专业采用相同或相近原则。专科学生升入本科专业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科专业对口本科专业情况见表1。
表1: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选送院校对口升本专业情况表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三章招生方式与基本条件

  第九条招生方式分为免试招生和考试招生两种。

  第十条免试招生报考基本条件:免试招生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类(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免试生类”)和其他免试招生类(以下简称“其他免试生类”)两类。

  一、退役士兵免试生类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

  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二、其他免试生类考生选拔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备选条件组成。

  (一)其他免试选拔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犯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行为。2.身心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3.2023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且在校期间学业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2。专业成绩排名按春秋两季入学独立排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资格学生不计入成绩排名总人数。

  (二)其他免试选拔考生的免试选拔备选条件由选送院校根据我校公布的免试选拔实施办法制定本校的实施细则,免试选拔相关组织工作由各选送院校实施。符合免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向所在选送院校申请资格预审,并由选送院校将考生材料报送我校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我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一条考试招生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犯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2.身心健康,综合评价优良,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3.2023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需报名,符合免试招生条件的考生还需经过选送院校和我校资格预审。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 ,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18日17:00,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

  第十三条选送院校负责报名学生资格审查。选送院校需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报名条件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并将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专升本学生考试费用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执行,考试费用为80元/生,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第十五条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拘留或刑事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以学校违纪处分决定为准),且处分尚未解除者;

  3.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剽窃、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4.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行为者。

  感谢您阅读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42274.html

1 2 3
温馨提示: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专升本备考交流群

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有关本次考试选拔对象、选拔方式、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名单等信息,考生可以查询简章详情。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2628
版权所有:湖南晨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4301042021097号

免责说明:本站部分内容由诚为径教育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