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五)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4月10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4月11日 | 9:00-11:30 | 专业综合课 (省统考) | 15:00-17:30 | 专业综合课 (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命题) |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个别艺术类专业和需要面试或实操考试等特殊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1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其中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仍实行单独划线、单列计划,在相应批次投档录取,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后,增加计划录取。
各批次投档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一个批次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五、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2020年已经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原则上2021年需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2021年普通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之外单列安排,招生数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办学地点、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收费标准,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印学校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专业的办学地点、专科专业要求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等规定,以及录取原则和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指定参考书等内容。院校须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在院校网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要求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院校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附件4)中选定,统考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见附件5;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鼓励同一专业实行校际联合命题。
各招生院校须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的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各招生院校于2021年1月7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招生录取批次,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院校申报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实行网上联审。
六、志愿填报
2021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很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七、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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