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1.经省教育厅核定批准后,今年我校共设招生专业19个,计划招收“专升本”学生1620人。其中,联合培养学生620人(学前教育500人,舞蹈学12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含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详见附件。
2.学生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严格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填报志愿,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二、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3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考生须在3月17-21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核
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
六、志愿填报
1.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15:00-2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各招生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
2.“免试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6日9:00-17:00,“其它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确定,届时考生关注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缺额征集信息及说明进行填报。
3.考生须在9个考试大类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并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
4.所有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其它批次录取资格。
5.3月17-21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报。
6.考生须完成缴费再填报志愿,具体网上缴费时间为工作日9:00-21:00和非工作日(周末)9:00-17:00。
七、考试
1.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2.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考试“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考生选报9个考试大类中的1个大类分别考试,《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考试科目,分值150分。
八、成绩查询与复核
1.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12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2.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九、招生录取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一)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依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各批次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发布。
十、学籍与编班
1.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编入所报考专业本科三年级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联合培养专业学生在对应专科学校培养。
2.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报到,经体检合格后正式取得学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交考生本人携带至或寄至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十一、学费和待遇
1.升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所录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教材费及所住楼栋的住宿费,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联合培养专业学生按我校学费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对应培养学校标准缴纳。
2.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本人对其所有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录取的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在报到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校不会以任何形式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不要轻信任何传言;考生切勿相信未经官方发布的任何消息,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我校的“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791-83975837。
4.后续专升本相关通知在南昌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5.学校成立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本招生简章由南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南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32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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