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皖西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皖西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联合培养院校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联合培养院校办学属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联合培养院校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中路56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15%(四舍五入)。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3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2 报名时间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3年3月23日10:00至3月27日16:00。
2.3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3〕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3.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
2.3.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需在3月25日下午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651689166@qq.com,进行审核。邮件统一以“2023省外退役士兵+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
(2)毕业证书原件(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3)退出现役证;
(4)皖西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省外高职(专科)毕业退役士兵报名承诺书(附件1)。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于3月26日上午在招生信息网发布审核结果,同时也将通过招生办固定电话(0564-3305004、3305015)通知到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接听或号码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未知,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3.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按要求将资格证明材料盖章后拍照上传至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考试系统进行审核(上传时间及要求将在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https://zsb.wxc.edu.cn/,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申请表(附件2); b.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c.退役证或退役证明;d.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申请表(附件2); b.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c.获奖证书原件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4 资格审核
2.4.1 根据皖招考〔2023〕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4.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3年4月22日-23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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