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5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6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https://zsb.wxc.edu.cn/。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https://zsb.wxc.edu.cn/2022/1125/c270a164893/page.htm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皖西学院(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注:其中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执行。
免试退役士兵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查分申请表,与准考证复印件一起拍照按规定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上传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考试系统,由我校汇总后统一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3〕5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不低于60分)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免试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5%(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为缺考或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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