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商贸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3.公示。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并由我校向被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发放时间为7月30日前。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报名考费,收费标准为普通考生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50元/生,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收费。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和培养
1.入学。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我校2023级专升本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学生在武汉校区就读,其他专业的学生在咸宁校区就读。
3.培养。专升本新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将实行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或插班进入同专业三年级学习,学制2年。所有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普通全日制形式学习,相关档案需转入学校。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4.毕业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各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
1.奖助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同样奖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申请核实,可由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
2.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号(地铁二号线杨家湾站D出口斜对面)
咸宁校区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
咨询电话:027-87786825 87786820 87786842
咨询QQ群:849044905 邮箱:4628135@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胡老师
举报电话:027-87786821
学校网址 :http://www.hb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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