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与四川省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3〕7号)、《四川文理学院学生“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川文理〔2018〕158号)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本简章适用于四川文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文理学院,简称“川文理”,英文名称为“Sichuan 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代码10644,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三条 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和南坝校区,莲湖校区(注册地)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校领导、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和纪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升本各项考务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录取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录取中纪律监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各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各对口学校合作专业为主要依据,由教务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以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对口协议学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生源情况为主要依据,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专升本通知要求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严禁临时新增专业和计划,严禁将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调剂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包括免试推荐录取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考试选拔录取计划三类。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免试
第十条 报名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专科学习阶段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继续学习的身体条件。
第十一条 报名参考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或对口选送院校提交专升本志愿书面申请。
(二)各二级学院和对口选送院校对申请者按本办法所规定的推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的比例折算出前五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将两项成绩之和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0%限额内(不含免试推荐名单,若有小数点则向上取整)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报名的学生名单。
(三)各选送院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推荐参加考试名单上传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
(四)考生报名时间及方式。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缴纳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9:00至18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
(五)各对口选送院校审核完成后,应就通过审核学生名单、学生前五学期总成绩(前五学期各科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之和)以及申请“免试录取”“原建档立卡贫困生”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各二级学院和对口选送院校将推荐参加选拔考试学生的《成绩排序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等材料(含电子版)交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二条 免试
(一)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基本条件的对口选送院校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选送院校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后免试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1.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1)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办法及省外院校退役大学士兵报名办法详见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对口选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23年3月18日17:00前,向原毕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审核。
2.免试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退役的考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入伍通知书、退伍军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专科在校期间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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