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2 号 )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确保我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拔到本院继续深造学习。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布置、决定“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其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王周
副组长:史伟奇 高军 皮华英 谭功荣
成员:欧科良 周定平 罗志军 何晋军 张波云 孙建华
何奇铭 张云峰 朱红韬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学院“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三)主任:高军(兼) 皮华英(兼)
(四)副主任:周定平(兼) 罗志军(兼)
(五)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三、招生计划与考试科目
(一)招生专业:行政管理
(二)招生人数:30人
(三)考试科目:科目一:英语(《大学英语3》),科目二:专业基础课(《管理学原理》),科目三:专业课(《公共管理学》)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2021年2月6日前将工作方案上报省教育厅,然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布招生计划。教育厅统一组织对拟报名学生进行资格认定。(2021年3月16-25日,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4 月 10 日前,高职(专科)学校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上述省厅平台确认、公示。)
(二)选拔考试。初定2021年5月15日-16日在校内标准化考场组织选拔考试,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专业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湖南警察学院教务处网站查阅。)
(三)录取。6月15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册备案名单(含面试推荐)加盖学院公章,报省教育厅。6月30日前,省教育厅核查将学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核查后将比对情况反馈学校。我院对核查无误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学院在9 月 30 日前完成他们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注册时学院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五、职责分工
(一)招就处:负责招生计划衔接、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学籍管理等工作。
(三)管理系:负责相关具体命题工作。
(四)学工处:负责有关学生管理等工作。
(五)院办、后勤、计财、保卫:负责行文、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经费支持、保密及安保等相关工作。
(六)宣传处:负责相关宣传工作。
(七)纪委:负责有关工作纪律与作风的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院“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是保障机会均等、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针对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提前谋划、早作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专升本”工作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按要求完成好 2021年“专升本”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完善“专升本”考试招生各项制度。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健全完善命题组考录取工作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严格落实命题、制卷、评卷、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和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试题试卷失密、泄密情况。健全完善评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健全完善工作审核制度,在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录取等重要环节,均要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工作全流程特别是考点设臵和考场监考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确保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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