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51721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学校简介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教授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
建校41年来,学校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学历史见证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二、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三)学校仅开设英语课程。
(四)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五)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二年制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六、其他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 编:066102
电 话:(0335)7815777
学校网址:https://www.hebuee.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hebuee.edu.cn/zsw/
本章程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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