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学校代码:16402
3.办学层次:职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
6.学校简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0强、就业典型50强、创新创业典型50强,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河北省钢铁冶金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学校下设宣钢分院、互联网学院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项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分专业计划如下:
最终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原则
9.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五、其他
11.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1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3.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39777 89163179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hbcit.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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