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题型为选择题,总分100分,具体要求见附件5 (2023年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
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细则)。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申请表见附件6,申请表须于5月5日 8:00-16:00由本人递交至湖北经济学院行政楼A-111办公室(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2.打印准考证。4月29日-5月7日( 8:00-16:00),考生须登录学校专升本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3.考试。
(1)5月7日全天考试,英语科目上午 9:00-11:00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安排在5月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其他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位置,按要求入校。
(3)考生应诚信应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参照
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报生源院校。对缺考科目或违纪科目,成绩以О分计。
4、成绩发布。学校于5月18日下午 16:00 在学校专升本系统开放成绩查询。对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复核者,按专升本工作网站通知要求递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在专升本工作网站
公布。
五、录取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按专项计划考生的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公共课成绩仍相
同,优先录取专业课Ⅰ成绩高的考生。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计划的录取。
2.普通计划考生录取。
(1)录取。根据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公共课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1成绩高的考生。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我校补录工作的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参加补录报名。我校根据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和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内,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补录。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补录考查的具体形式与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对申请免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校将材料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
4.公示。5月下旬公示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信息。
5.拟录取审核。拟录取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学校依据省专升本报名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及要求网上另行通知。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
183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1.入学。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且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学校入学报到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培养。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相关档案需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享受奖助学金。专升本学生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3.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
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学校专升本工作网址: http:/l/zs.hbue.edu.cn
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 30,下午14:00-16:30咨询电话:027-81973717咨询QQ群:478315758投诉电话:027-81973946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的方法步骤
感谢您阅读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本文出自:诚为径统招专升本网,转载需带上本文链接地址:https://tzzsb.cwjedu.com/zsjj/44979/p2
- 温馨提示:
-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诚为径教育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 攀枝花学院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 关于贵州理工学院2024年下半年办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24年9月遵义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结果查询通知
- 广西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及毕业证明书申办的公告
- 安徽大学2024年冬季学历继续教育(函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202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 中原工学院2024下半年自考实践课考试报名通知
- 湖北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 2024年下半年安庆市自考毕业申请公告
- 兴文县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