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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医药学院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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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印准考证4月29日8:00-5月7日9:00,考生本人登录我校专升本系统 http://218.197.58.3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自主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表4 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专业

考生类别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

时间

科目

科目

5月7日

临床医学

9:00-11:00

大学英语

/

15:00-16:30

专业综合

综合考查

药学

9:00-11:00

大学英语

/

15:00-16:30

专业综合

综合考查

医学检验技术

9:00-11:00

大学英语

/

15:00-16:30

专业综合

综合考查

康复治疗学

9:00-11:00

大学英语

/

15:00-16:30

专业综合

综合考查

护理学

9:00-11:00

大学英语

/

15:00-16:30

专业综合

综合考查

  备注:考试时间与地点最终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须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五)公布成绩

  5月18日下午16:00,我校在专升本系统发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复查分数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六)分数复查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交纸质查分申请表。经复核后若存在复核后成绩变动,学校将对复核后成绩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及复核方式见学校升本报名系统通知栏。

  六、录取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

  2.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如《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再按《专业综合》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1.录取。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如《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再按《专业综合》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则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我校补录计划按照招生简章报考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学校根据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1)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内单独录取。按综合考查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补录将结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结果和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四)预录取公示及复核备案

  5月下旬完成第一批预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补录公示时间按湖北省有关要求执行。公示结束后,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五)通知书发放

  7月下旬,学校按照报名时填报地址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详细地址。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经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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