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3年成都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和《四川省教育考 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和考试工作的 通知》(川教考院〔202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师范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选拔的组 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 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宣传部、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 则,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专升本”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 、选拔范围
1.校内专升本:成都师范学院2023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跨校专升本:与成都师范学院签订正式协议并报四川省教 育厅备案的相关院校、专业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具 体院校、专业见附件1);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前五学期内,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3.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二)申请免试条件
1.退役大学生士兵
(1)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①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 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②全 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 (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符合这两类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于3月8日前向原毕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审核。
(2)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①省外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 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 年毕 业的;②省外院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这两类考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预报名阶段时间为3月1日9:00— 3月7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 进入省外院校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完成个人信息录 入和资料上传。请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了解审核结果。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咨询电话:028-85177941。
已通过预报名资格审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进 入正式报名流程。正式报名及缴费时间为3月13日9:00— 3月18 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wwww.sceea.cn), 进入专升本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和网上缴费,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可保送学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 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我校选拔范围和 “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 加分政策
根据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在“专升本”选拔录取中,我校接受部分加分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5分。
2.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加5分。
以上奖励及荣誉加分由各选送学校负责进行初审,将初审合 格者的相应材料报成都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 核认定。经认定的加分计入“专升本”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认定一项,个人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考生对加分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 选拔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初选
各选送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等文件 精神,根据《简章》要求组织预报名,并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进 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推荐人数分专业确 定,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2023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0%。
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 绩以及申请免试、加分、退役士兵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 情况均应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各选送学校对上述情况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负责。
各学校应于3月11日前将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导入“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二)报名及审核
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18日17: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 在普通高校 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后各选送院校应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后报我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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